2013年7月31日 星期三

夫妻贈與避奢侈稅  小心破功

好房News記者蔡佩蓉/採訪報導
奢侈稅上路以來一直流傳不少避稅方式,但國稅局為了抑制避稅歪風,針對課稅的模糊地帶,往往從寬解釋,因此上路至今清查不少避稅案例,其中,有民眾藉由夫妻回贈方式節省土增稅,卻意外得被課奢侈稅,等於完全破功。
民眾購屋時要搞清楚怎麼節稅,以免未來被追稅。(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/攝影)
2年前奢侈稅上路後,針對夫妻回贈房產避奢侈稅,國稅局曾解釋,將不動產贈與配偶,配偶「回贈」後再出售,就可避開奢侈稅。由於夫妻贈與售屋大多是為了適用每人「一生一次」土增稅10%的優惠稅率,財政部原本指出,夫妻互贈房產後,若總持有期間仍超過2年就免課徵奢侈稅。
不過,高雄市西區稅捐處舉例,民眾陳先生曾打電話詢問,太太打算出售房產,但已使用土增稅「一生一次」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,聽朋友說藉由夫妻贈與方式,將太太房產移轉自己名下,就可使用「一生一次」土增稅優惠。
稅捐處指出,陳太太為節省土增稅,在2013年5月20日將房屋贈與給先生,陳先生在2013年7月10日以1800萬元出售房屋,並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,土增稅總共節省了100萬元;不過,陳先生卻不曉得,出售持有未滿1年的不動產,還是得課徵15%的奢侈稅。
專家提醒,奢侈稅往往國稅局有解釋權,民眾最好還是乖乖遵照法令,別鑽漏洞以免被追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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