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7月8日 星期一

新制上路 農舍更搶手?

2013/07/07
【聯合報╱記者何醒邦/台北報導】
內政部公布新辦法,以遏止「假農舍、真別墅」亂象。圖為美侖美奐的鄉間農舍。 本報資料照片
農舍亂象叢生,內政部與農委會1日修正發布「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」,明訂農舍最小面積為13坪,以杜絕「一坪狗籠農舍」,並規定農舍面積不得超過農地的1/10,以貫徹「農地農用」原則,免得農舍變成豪華別墅。
此外,鄉間也不乏「假農民」亂蓋農舍,充當豪宅、餐廳、土雞城、KTV、工廠的情事;內政部表示,將嚴查農舍充當豪宅、餐廳、KTV 等「假農夫播種」情事,也是下階段改革目標。
圖/聯合報提供
宜蘭地區房仲業者說,農舍新制上路前已有一波搶建、擴建潮,目前農舍行情持穩,新制影響不大,一年來還有兩成的漲幅,未來因成屋率低、具稀少性,農舍恐還有上漲空間。
房仲也表示,因新法規趨嚴,近年興起的「城巿農民田園風」恐將式微,不過將來農舍成屋會越來越少,現有的農舍就變得搶手;買賣時,可參考地段、建材、實價登錄行情。
內政部表示,民國89年農發條例修法後,持有0.25公頃以上的農地才能蓋農舍;但之前持有農地的老農並無此規定,於是許多仲介、建商鑽法律漏洞,找上不受法規限制的老農,以老農名義,建造一坪大小的「狗籠農舍」,申請建照、使用執照,找到買主後再由買方出資擴建。
內政部表示,農舍應專供農民使用,在辦法修正發布後,規定農舍最小興建面積為45平方公尺(至少13坪),且要辦理農民資格審查,包括買地應滿2年,居住在戶籍所在地也要達到2年。
新法還規定,5年內曾取得農舍建造執照者,除原執照撤銷、失效與,或自然災害拆除等因素外,地方政府將不予許可興建農舍。
內政部說,新辦法限制農舍面積不能超過農業用地的十分之一,來防堵過去有案例連其餘的十分之九都做圍牆,變成後院、莊園,形成非農舍使用的違法情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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