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1月22日 星期五

隱匿凶宅無法可管 買法拍屋八步驟可防身

好房News記者黃慈雯/整理報導
近日有媒體報導,在台南一位莊姓單親媽媽獨自撫養3個子女,存了一生積蓄想買房圓成家夢,不料卻買到凶宅,想貸款卻遭銀行拒絕,最後只能被迫棄標,不只一生的積蓄全部付之一炬,法院還要求補足下一拍的差額,對於買不起房子的弱勢者,因不諳法拍屋遊戲規則,房財兩失最後只能認當冤大頭。

 
對於想買房卻不諳法拍屋遊戲規則的弱勢者,房財兩失最後只能認當冤大頭。(圖/好房資料中心)

單親媽媽一人獨自撫養三個小孩本就辛苦,為了想給家人一個可以遮風避雨的家,省吃儉用還不願花錢請代辦業者,自己買下便宜的法拍屋,但卻沒有銀行願意貸款給她,回頭向債權銀行申請貸款也遭拒,才發現買到債權銀行沒向法院告知的凶宅,這才恍然大悟,最後法院也依她的資訊在下一拍註記凶宅,房屋得標金因此大幅下降,法院更要求負責補足差額39萬。全家擁房用碎了,多年來省吃儉用的積蓄也沒了,莊姓單親媽媽表示,法拍屋多數是買不起好房的弱勢者,但因不諳法拍屋遊戲規則,而慘遭如此折磨,讓人情何以堪。

法拍屋的價格往往比周邊市價行情低2030%,越來越受到買家的青睞,但若不想花錢請代辦業者,先前好房News就曾報導過,專家提供的買法拍屋8項步驟,讓你可以安全的買到法拍屋,一圓成家夢:

1.了解:法院會於拍賣前十四天公布於法院公告欄內以外,並於報紙及不動產企管顧問公司都有提供相關情報。 

2.選定:在得到資訊後,依預算及需求選定區域、地段,以進行進一步的實地瞭解。

3.勘察:在確定物件後做實地的瞭解非常重要,包括住址是否相同,避免有看錯屋之疑慮,最好和附近做比較,評定是否值得標購。 

4.投標:一般來說,只要不太熱門的法拍屋,拍價大約低於市價二~三成,而依投標規定須繳納投標總底價的兩成保證金,保證金在新台幣壹萬元以內者,得以仟元大鈔放進封存袋內,將袋口密封,在封口處簽名或蓋章,未得標者由法院當庭退還。 

5.開標:開標地點在各地法院,投標當日由競標者中出價最高者得標,若是無人投標,於下次投標時按原價再打八折投標。  

6.得標:若是得標,應在七天之內(含例假日)到法院民事執行處繳清拍賣金尾款,取得「不動產權利移轉証書」 

7.完稅:到稅捐處辦理契稅及相關稅費,並辦理繳納增值稅後,取得增值稅負擔稅證明。  

8.過戶:持稅單、權利移轉証明書、戶籍謄本到地政機關辦理過戶,即可完成移轉手續。

這次發生單親媽誤買法拍凶宅,卻無法可管。台南法院表示,一般來說,法院可以要求鑑價業者到場鑑價,若查明是凶宅就會給予註記,但若債權銀行沒有如實呈報,法院還是無資料從而得知該房屋為凶宅。

而對於銀行業者來說,即使知道法拍屋是凶宅,但目前法律並沒有硬性規定一定要提供相關資訊,加上銀行基於保障債權的情況下,更不可能主動提供。專家建議,在購買前,一定要多打聽,可先向街坊鄰居、里長打聽,也可以到轄區派出所詢問,或是利用政府提供的問題宅資訊網。


同時在簽約時,買方也可要求在契約上加註,若賣方知悉卻未告知主建物及附屬建物內,曾有非自然身故之情事,買方可要求無條件解約等條款,防止因為資訊不對等造成買方損失,最後也將可能的問題事先篩選,以便預防勝於懊悔。

原文網址: 隱匿凶宅無法可管 買法拍屋八步驟可防身 | 好房News |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://news.housefun.com.tw/news/article/1673554844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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