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5月20日 星期二

囤屋稅3.6%無關痛癢 單一法人擁房673間

作者: 段楚禎 | 卡優新聞網 

都會區房價居高不下,民怨跟著水漲船高,外界直指不動產稅制不公,是助漲炒房的主因之一。為推動不動產稅制改革,財政部長張盛和與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的「雙張會」,達成房地合一課稅、自用、非自用實施差別稅率等共識。
  儘管政府抑制房價政策,從打「炒房」進階為打「囤房」,計畫將針對名下持有3屋以上的多屋族課徵「買房稅」。不過,卻是病急亂抓藥,不但沒打到炒房要害,反害到真正想買房安居的小市民。
  有民代公布台北市住宅持有狀況,根據統計,台北市82.51%的個人持有1戶房屋,持有2戶房屋的有13.01%,持有3戶房屋的個人也有2.84%,持有8戶以上的竟有1,241人,最高一人坐擁59間住宅,單一法人囤積更高達673間住宅。
  台北市議員王鴻薇指出,政府針對這些真正在炒房、囤屋的投機客課稅,囤屋稅課稅稅率最高由1.2%、調高成3.6%,卻未採累進稅率課稅,對於開徵3.6%的囤屋稅根本不痛不癢。而法人囤屋的情形更加嚴重,在台北市持有8戶以上住家房屋的法人高達352位,其中最高單一法人持有673戶住家房屋。
  財政部擬定「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使用認定標準」,將自住標準認定條件訂為房屋無出租使用、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居住使用、本人及配偶全國合計3戶以內,即第4戶才視為非自用住宅。

  但是王鴻薇認為,對於這些持有多屋的法人,在囤屋稅開徵後應採累計課稅,針對囤4屋、5屋、6屋或以上的房屋,訂定出不同的囤屋稅率,建議中央課徵更高的囤屋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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