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8月17日 星期三

【地產專欄】蔡志雄:消滅惡鄰居 只要簡單4步驟

買房是人生大事,除了挑房子是門學問,有個好鄰居的重要性甚至超越房子,因為不少人碰到惡鄰居,感覺比鬼還可怕,所以俗話說「千金買屋,萬金買鄰」正是這個道理。
以前的人住在獨棟透天,受鄰居干擾比較小,現在大多數人住在公寓大樓,真的是雞犬相聞,如果不幸遇到惡鄰居,一定要懂得以下4點自保的方法:
1、通知各地縣市政府開罰
惡鄰居也有分輕重程度,平常亂丟垃圾、製造噪音就夠讓人困擾,更嚴重甚至還把走廊圍起來、堆放雜物等等。
舉凡上述種種的行為,通通可以報請各直轄市、縣市政府處理,主管機關會針對各種行為開罰,像亂丟垃圾罰3000元以上15000千元以下罰鍰, 堆放雜物罰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。
2、經管委會出面要求改善
假如主管機關處罰以後惡鄰居仍未改善,像是亂丟垃圾、製造噪音等這類,主管機關可以連續開罰,至於更嚴重如堆放雜物這種,除了主管機關連續處罰外,可再要求管理委員會請求惡鄰居改善。
3、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
如果透過管理委員會請求改善,經過3個月後惡鄰居仍然沒有改善,這時候要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,作出決議後,管理委員會就可以打官司請求法院強制惡鄰居搬離。
4、訴訟出售拍賣鄰居房屋
惡鄰居如果是房客,從社區搬走就沒事了,但惡鄰居是屋主的話,管理委員會還可以依據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決議,打官司請求法院直接命令屋主必須出讓所有權,假設判決確定後3個月內未自行出讓並且完成移轉登記手續的話,管理委員會還可以進一步聲請法院進行拍賣。
當然,碰上惡鄰居,也可以選擇自己把房子賣掉搬走,但就算像古代孟母三遷一樣,難保不會再度碰上惡鄰居。所以,把惡鄰居「消滅」,也是1個選擇的好方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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