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8月17日 星期三

房屋稅改革 自住與多屋稅率級距應擴大

【住展房屋網/台北報導】
自從前行政院長陳冲炸開房屋稅修廢議題後,近期學界巨頭如曾巨威、張金鶚等人聯手召開記者會,呼籲政府房屋稅「只能修不能廢」,再度引爆相關討論。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,其實房屋稅根本廢不了,學者是憂心過度。但從賦稅公平正義性來說,學者說法有條不紊,同時也點出自住與非自住房屋稅率相近的癥結,這部份確實值得討論、且有修正空間。 

住展房屋網企研室分析,學者根本毋須擔憂房屋稅可能廢除,因為在我國財劃法中,房屋稅屬於地方稅;而房屋稅更是地方政府每年最重要的稅收來源之一,一旦中央想要廢除,還輪不到學者出面,地方政府就會第一個跳出來反對。 

除非中央能提出弭平地方政府財稅收入的配套措施,否則房屋稅根本沒有廢除空間。即便中央想霸王硬上弓,匆促決定將房屋稅廢除,地方政府若減少房屋稅收來源導致財政惡化,最後爛攤子還是得由中央買單。從這個角度思考,廢除房屋稅的機率幾乎是零,所以不必擔心。 

不過,曾巨威等多位學者確實點出一個問題,那就是「自住稅率調降」一事,這部份確實值得討論。住展房屋網企研室也認同這個主張,原因在於,我國大多數地方政府將自用房屋稅率定為1.2%,而非自用房屋稅率定為1.5%,自用與非自用稅率僅差0.3%,其實差別並不明顯。 

以先進國家課稅機制來說,通常自住與非自住的稅率差別不小,例如澳洲、德國的自用住宅都予以免稅優惠,但非自用則課較重稅負。但在台灣,自用與非自用稅率差別不大,所以會有「懲罰自住」的疑慮出現。 

住展房屋網企研室建議,自用住宅房屋稅應有大幅調降的空間,由目前1.2%降至1%、甚至比1%稍低,都是可討論的方向。相對的,非自用住宅則可考慮加重稅率,甚至可調高至1.5%以上。如此一來,對於自用住宅屋主輕稅,但對多資產者課以重稅,同時能讓自用與投資型房子稅率差異擴大,也不致於會有懲罰自住的反對聲浪。 

但因房屋稅是地方稅,稅率高低調整權握在地方政府手上,未來任何調整方向仍需仰賴地方政府支持。若地方政府反對,再多的修改討論都無濟於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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