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1月27日 星期五

私房話/贈屋節稅 今年過戶卡省

聯合晚報 記者游智文/台北報導

房地合一稅明年上路,專家提醒,如果想為子女置產,贈與子女不動產,最好趕在今年底前完成過戶,可以省不少。
信義代書專案經理林以德表示,主要是今年完成過戶,未來如果出售,僅有房屋出售部份納入所得稅課徵,如果明年以後才贈與,則未來出售,房屋、土地出售金額均需課徵。
明年贈與 重購退稅較有利
林以德表示,如果買屋送給子女,目的是讓子女自住,那麼差別不大,因為日後子女再轉售,只要符合自住條件,可適用重購退稅;但如果要使用此一模式節稅,則反而明年再贈與比較有利,因為新制房地合一稅的重購退稅,只要有買房,就按比例退還,舊制則規定一定要買更貴的房子才能退稅。
贈屋節稅試算
案例:民眾買一間3000萬元房子贈與給子女(土地公告現值600萬、房屋評定現值400萬),2年後以4000萬元賣出。申報獲利3000萬元(4000萬-公告價值1000萬)。
舊制(今年前完成過戶)
所得稅
1200萬(公告價值房屋占比4成)x45%=540萬元
贈與稅
(1000萬-220萬免稅額)x10%=78萬元
540萬+78萬=618萬元
房地合一新制
房地合一稅
3000萬(房地獲利總額)x20%=600萬元
贈與稅
(1000萬-220萬免稅額)x10%=78萬元
600萬+78萬=678萬元
多繳60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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