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0月2日 星期四

北市囤房稅 3戶以上非自住稅率調高至3.6%

中廣新聞網 
因應囤房稅,北市府修正「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」,訂出房屋稅的差別稅率,今天(一號)北市議會已經一讀通過,稅捐處長黃素津說,台北市的囤房稅差別稅率,只要持有超過三戶住宅,第四戶非自用住宅在台北市,房屋稅將提高為2.4%,甚至第三戶非自用住宅稅率更提高到3.6%,估計八萬多戶將被課囤房稅,一年市庫增加十億稅收。(林麗玉報導)
立法院已經三讀通過「囤房稅」,非自用住宅房屋稅將調高到1.5%到3.6%,並授權地方政府訂定差別稅率,台北市政府最近也提案修正「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」,訂出差別稅率,一號北市議會一讀通過,稅捐稽徵處長黃素津說,台北市的囤房稅差別稅率,非自用住宅在台北市,房屋稅將提高為2.4%,另外第三戶以上非自用住宅,房屋稅率將提高到3.6%,一年市庫將增加十億元以上的房屋稅收。
處長黃素津說,台北市持有非自用住宅兩戶以內的有九千多人,持有四萬一千多戶,持有三戶以上有兩千多人,兩萬兩千多戶,而這個自治條例修正案,這個會期可望三讀通過,明年五月的房屋稅開徵。至於非自用住宅的診所、律師等自由職業使用房屋並沒有調整,房屋稅率維持在3%,有議員質疑反而比非自住房屋稅最高徵收稅率3.6%還低,應該評估將營業用房屋稅提高為3.6%,要求北市府一年內檢討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