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6月9日 星期二

解碼房地合一稅/兩時點買房產 按新制課稅

經濟日報記者/陳美珍

前言:房地合一制完成立法,明年1月1日起實施。經濟日報製作「解碼房地合一稅」系列報導,介紹攸關房產移轉稅負的重要制度,分別從基礎篇、實務篇與因應篇,詳細解碼房地合一制,輔助讀者在明年新制施行後,充分掌握並瞭解自身的稅負權益。
①去年1月2日後取得,持有不滿二年出售
②明年1月1日後購入依房地合一制課利得稅
不是所有出售房產的人,都要適用房地合一課稅新制。新法明訂,合一課稅新制明(2016)年1月1日開始實施,買進與賣出時點雙雙落在明年以後的房產,才是房地合一新制的目標對象。
換言之,明年起雖然將要施行房屋、土地利得合併課徵所得稅的「房地合一」制,但是,目前房屋與土地分開課稅的舊制,仍會在新制施行後與之併存,形成雙軌課稅的狀態。
依立院三讀後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,房地合一制課徵範圍包括:單獨出售房屋(含以設定地上權方式的房屋使用權)、同時出售房屋及其坐落基地,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造的土地在內。
這些被納入按房、地利得合一課稅的房產,售屋獲利是否要按新制課稅,還須取決於房產所有權人取得及出售不動產的時點而定。
簡單來說,必須強制按新制合一課徵利得稅者有:
一,取得房產日期在明年1月1日之後,且出售時點也是明年以後的房產。
二、取得房產日期落在去(2014)年1月2日(含2日)以後的舊房產,明年1月1日房地合一施行後出售,換算持有期間不滿二年時,即使房產是在新制前取得,仍要按合一制課徵利得稅。
由此可知,不是在以上兩個時點取得的房產,明年房地合一課稅制實施時,所有權人出售房產的利得,都不會受到合一課稅的影響,仍可按照舊制分開課稅。也就是房屋交易利得課徵所得稅,土地的利得則是按公告現值課徵土地增值稅。
房地合一課稅新制施行後,土增稅維持現狀課稅不變,但在計算房屋及土地的所得稅時,屬於土地部分依土地稅法計算的土地漲價總數額,可從房地收入中扣除。
經由這套減除土地漲價總數額的過程,即使土地仍要繳納土增稅,房地合一利得只就超過土地漲價數額部分課徵所得稅,因此不會產生重複課稅問題。
另外,配合房地合一課稅,現行房屋、土地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(即奢侈稅),也將在明年同步退場。屆時,持有未滿二年出售的房產,只須繳交房地合一利得稅,不必再繳納奢侈稅。
用新制或舊制......怎麼判斷?

資料來源:財政部記者陳美珍/製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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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判斷現有的房產,是不是房地合一新制課徵的對象,所有權人首先要確定的就是房產的「取得日期」;其次則是「賣出時點」。
以買賣為例,去(2014)年1月2日以後才買進的房產,現在都已被劃入房地合一的新制課稅圈,所有權人若能持有超過兩年以上再出售,才可以脫離新制合一課稅的範圍,按舊制分開課稅。
舉例來說,甲在2014年2月1日買進A房產,選擇在明(2016)年1月1日出售,計算甲持有A房產從「取得」到「出售」期間不滿二年,甲就要在出售A房產並辦完移轉登記次日起30天內,自行向稅捐機關申報繳納房地合一的利得稅。
反之,甲若選擇在明年3月1日出售A房產,屆時,因為持有期已跨過新舊制「交界線」,甲依法有權按舊制分開課徵利得稅,其屬於房屋部分的交易所得,可在後(2017)年5月,與其他綜合所得一起合併申報;土地部分則只須繳納增值稅,不必另繳所得稅。
再假設一例,甲取得A房產,趕在明年房地合一課稅新制前出售,此時,甲雖是按舊制分別繳納房屋及土地利得稅,但因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仍未退場,且甲從買進到賣出期間未滿二年,無論賺賠情形為何,甲還要按實際售價,多繳10%奢侈稅。
(基礎篇四之一)

2015年6月3日 星期三

新制房地合一稅高或低?試算給你看

新版房地合一稅課稅範圍
(1)出售房屋、房屋及其座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照執照之土地。
(2)105年1月1日起出售持有2年以內。
(3)105年1月1日起取得且持有逾2年。
優惠稅率
一、自住免稅:
(1)夫妻及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,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6年,且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。
(2)出售房地總價額在4,000萬元以內。
(3)6年內以一次為限。
二、重購退稅:
(1)小屋換大屋:全額退稅。
(2)大屋換小屋:比率退稅
三、長期持有減徵:
(1)持有第3年起,每年減徵4%,最高減徵80%。
(2)持有可供建築之空地者,減徵率減半。
課稅稅率
一、居住者:
(1)105年1月1日起出售持有2年以內稅率30%
   (2)105年1月1日起取得且持有逾2年稅率17%
二、非居住者:稅率30%
民眾若無法符合自用住宅三項要件,就需依照一般稅率17%及長期持有減徵,及重購退稅來課稅;當持有未滿2年、外籍或本國籍但非長期居住在台灣者,出售房地總價在4000萬元以上或以下,一律以30%的稅率計算。至於持有房屋數量的多寡,並不在新制房地合一課稅的考量範圍。
財政部認為現行的房地分離課稅制度稅負偏低;若以新房地合一制計算,土地增值稅維持現制課徵,但可依售屋所得扣減土地增值稅的稅基(即公告土地現值漲價總數額),再考量長期持有減徵來課稅,消除重複課稅,使土增稅的租稅優惠不受影響。
民眾持有的房屋,若屬自用住宅可以把握住房地合一稅最重要的觀念,符合上述「自用免稅」三項要件,那新制的房地合一課稅即與你無關,但是仍得繳納土地增值稅。
例子:現制與新制房地合一稅
現制
張大年出售持有8年的房屋,獲利200萬元,必須繳納土地增值稅4萬元,房屋交易所得稅5萬元,總稅負9萬元,租稅負擔率為4.5%。

新版房地合一稅
假設張大年出售房屋,無法符合上述三項免稅要件,依照房地合一稅規畫,繳納土地增值稅4萬元,假設土地增值稅稅率是20%,還原得到稅基(出售房屋時當期公告土地現值減購屋時的公告土地現值,即為漲價總數額)是20萬元。
張大年售屋時已持有8年,屬長期持有,且符合財政部版本「出售屋屋、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按持有第3年起,每年減徵4%,最高減徵80%」的規定,因此可從第3年到第8年享有減徵各4%,共減徵24%,也就是說,要繳的課稅稅率是房合一稅率17%打76折,等於12.92%。
以此例獲利200萬元減除土增稅稅基20萬元,再乘以稅率12.92%,得到要繳的房地合一稅是203,256元,再加上必繳土地增值稅4萬元,共繳24萬3256元,租稅負擔率高達12.16%,比起舊制的4.5%多得多,較舊制的總負稅額9萬元增加15萬3256元,納稅額差別甚大,新制房地合一租稅負擔並不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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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機四伏 九成四預售屋契約有詐

經濟日報 記者曾宛琳╱即時報導

民眾購買預售屋得小心契約內容有詐,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3月針對六都和新竹縣等七縣市建築業者的「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」進行查核,結果32個建案中僅二個建案完全合格,不合格率高達94%,其中違規最嚴重的是高雄聯上實業所推出的聯上峰景,11項項目全都違規。
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表示,本次共查核契約審閱權、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、房地出售面積及認定標準、共有部分項目、總面積及面積分配比例計算、房地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、契約總價、履約保證機制、主要建材及其廠牌規格、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、驗收及違約之處罰等11項目。
消保處處副處長吳政學表示,這次完全符合國家標準的建案只有台中市富宇建設的富宇大雅,及台中市寶鯨建設的富椿莊。違規情節最嚴重高雄市聯上實業推出的聯上峰景,不管是否已簽約,消費者皆可請建商更改契約內容,並請建商改到符合國家標準,若建商不願更改,消費者可向消保處申訴。
消保處表示,此次檢視契約內容後發現,建商違規項目前三名分別為「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」、「房地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」、「驗屋」。在房地標示及停車位部分,業者違規情形都是未記載停車位高度、車道及其他必要空間面積等,可能造成消費者入住後,才發現停車位高度和家中車輛不符合。
陳星宏說,在土地面積、主建物或房屋登記總面積有誤差部分,其不足部分建商均應「全部」找補,若超過部分,消費者只找補2%為限,舉例來說,若消費者今天購買100坪的房子,實際交屋後,若坪數大於100坪,消費者僅需付102坪以內的價錢,但若不到100坪,建商須退錢。
吳政學說,目前已請個地方政府地政局處對查核結果不符合規定的建商,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要求建商限期改善,若逾期仍不改善,將依消保法第58條開罰6萬至150萬,可連續開罰,罰到廠商改善完畢。
上櫃建商聯上實業上午喊冤表示,消保處日前來清水函要求將建案契約送查,公司於4月1日送查後,迄今沒有任何單位告知不符規定,也未要改正;該公司強調都是按照政府公布定型化契約訂約,到現在也不知道違反什麼規定。

房地合一院版 恐衍生六個現象

經濟日報 記者郭及天╱即時報導

行政院版的房地合一終於定案,其中日出條款定在明年一月一號,預估99%的屋主不受影響,日後出售持有時間滿兩年,還是按目前的申報方式報稅。信義房屋則認為行政院版的房地合一,將出現六個現象,包括第一個使用400萬元免稅的民眾,可能出現在2022年,自住短期持有沒減免,人頭效益降低,新制上路後預售交屋者適用房地合一等。
信義房屋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,按目前房地合一的規劃來看,未來市場可能會出現6個現象,首先是第一個適用自用400萬元以內免稅的民眾,可能出現在2022年,另外,由於房地合一稅對於自住一戶的民眾,短期交易不具有優惠減免措施,因此過去使用人頭刻意規避奢侈稅的狀況,將明顯減少,第三個就是購買預售案的民眾,雖然購買時間是1~2年前,但登記買賣移轉的時間若在新制上路後,則交屋後再出售就得適用房地合一的新制。
第四個是近年相當熱絡的贈與行為,多是利用公告價格與市價之間的落差進行節稅,但日後若受贈者出售,並以房地合一實價申報時,將會產生可觀的資本利得,贈與行為的效益將大打折扣,因此還得規劃日後售屋怎麼節稅,才不會讓贈與效益打了折扣。
第五個由於房地合一和舊制的申報制度相比,最大差異在於舊制土地免資本利得稅,假設未來長期房價有上漲的空間,新制上路前購買,並持有超過2年時間,出售都適用舊制,上路前購屋相對划算。
第六個,雖然一般住宅在房價上漲的狀況下,採舊制申報較新制划算,但台北市的高級住宅則可能新制較舊制划算,主要是因為高級住宅的房屋評定現值高,加上併入個人所得後可能會適用40%或45%的稅率,因此新制持有超過兩年的20%或15%可能反而划算。

解讀房地合一稅 今年買房最划算

聯合報 優美地產企研室召集人葉立敏

行政院房地合一稅修改「N版」,民眾霧裡看花,業者也手忙腳亂,更多人擔心房地合一稅通過後,房價是不是就此慘跌?
房地合一稅屬於交易利得稅,從利得概念來看,政府並非看壞房市,無論任何一種稅制,目的是課到稅國庫才有進帳,房地合一稅就是有賺錢才需要繳稅,意即政府認定出售房產仍會獲利,若房價下跌,大家賠錢賣房,房地合一上路後反而無稅可收。
從房地合一稅目前版本來看,政府訂定房價增值合理範圍為6年增值400萬元,且為了保障長期持有房屋的自住者,訂定夫妻及未成年子女設籍、持有並居住連續滿6年、無出租與營業使用者,可有1間出售獲利400萬元以下免稅的優惠,超過400萬元者獲利課10%,因此第1批可享有400萬元免稅額的自住者將出現在2022年。
那麼何時買或賣最划算?按目前房地合一稅版本,若想要使用現制,也就是土地課徵土地增值稅、房屋課財產交易所得稅的民眾,必須在2016年1月1日前買到房子,未來只要持有滿2年以上再出售,就可適用現制。
也就是說,目前99%房屋持有者皆不受房地合一稅影響,除非2014年1月2日之後取得,未滿2年就出售,或是2016年1月1日後買房者,才適用房地合一稅。另外得注意,無論哪一年買預售屋,只要在房地合一稅實施日後交屋,也須納入新制。
在房價上漲的前提下,今年下半年到2016年1月1日前,是購屋者最划算的進場時機。一來趁房價盤整時危機入市,多看、多比較總有撿到便宜的機會,二來因為舊制並非直接實價利得課稅,只要持有超過2年,適用舊制絕對比新制划算。
唯一例外是若要買高總價高級住宅、豪宅買方,由於高級住宅房屋評定現值高,若以舊制併入所得稅後,可能拉到最高課稅稅率40%至45%,不如等新制上路後再買,若非自住持有10年以上只要課獲利15%,自住滿6年則可以有400萬元免稅額度,反而新制較划算。
今年房價盤整微跌,政府打房抑量有功,尤其每年3、4月向來是傳統房市旺季,329房市檔期往往可帶動中古買氣,然而今年全台六都3、4月買賣移轉棟數竟全創下10年來交易新低紀錄,量縮到只剩金融海嘯時期3成。
房地合一稅不確定性從去年發酵,延燒至今全台價跌量縮,平均成交單價約較103年實價登錄打9折,不升反降。下半年房價將持續盤整,至房地合一稅三讀通過,只要確立遊戲規則,買氣量能勢必再度回溫。

房市三趨勢...精挑潛利屋

經濟日報 記者宋健生整理

■劉明哲(住商不動產副總經理)
經過幾番波折,號稱台灣房地產最後致命一擊的「房地合一稅」,行政院確定版終於在日前拍板定案。政府試圖讓過去習慣以公司法人節稅的投機者就範,預期也會讓投資客因為獲利受到影響,而不再獨鍾房地產,進一步轉進其他投資管道。
在目前版本中可以看出三大方向,首先是行政院以日出條款降低衝擊,讓多數屋主不受影響;接著,又透過400萬元獲利門檻和大小皆可退的重購退稅優惠,來保障自用客戶。
最後,則是針對資本利得課徵高額稅負,包括國內法人與非境內的居住者,都是持有一年以下課徵45%,持有超過一年課徵35%等規定,讓投機者與投資客有所顧忌。
當然,房地合一在進入立法院之後,可能又是另一番風景。只是,從目前房地合一的版本觀察,在中長線房價很難回到過去暴漲趨勢下,未來房市將有三大趨勢,值得購屋人留意。
其一,是市場買方單純化,房地合一法案對自用優惠不少,不只有免稅門檻,還有重購退稅,加上400萬元減免門檻,要滿足所謂的「夫或妻、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;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六年,且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」條件。可以預期,未來想要透過人頭操作,難度將更高,投資與自用的分野也會更為明顯。
其二,是投資客的空間縮小了,在新的稅制中,對於未來購買、並打算持有兩年以上的非自用者,是最不利的。
由於這些非自用持有者,原本就不需要繳納奢侈稅,但新制度採取資本利得15%至20%較高稅率,又不能用房地比打折扣,除非賠錢或是打平,不然稅負會遠比現在來得重,這是進場前所必須考量的。
其三,短期內會出現預售交屋出售潮,在自用外,按照目前規劃,也讓許多預售屋的屋主鬆一口氣。
過去,預售屋多戶非自用持有者若趕不及在交屋前出售,就得按照售價,不論賺賠均課徵10%至15%的奢侈稅;隨房地合一後,奢侈稅也因此落日,在有獲利才課稅的狀況下,雖然短期交易稅率達35%至45%,但也比奢侈稅輕,自然能讓這些人鬆一口氣。
但是,在持有稅不斷增加,移轉成本又持續墊高,房市後市又沒那麼看俏的狀況下,某些案量大的新成屋,有可能會因為屋主想要脫手,出現價格下殺潮。不只是區域是否有真正落實的話題,和取得價格夠不夠低,未來政策轉向也是投資時所該考慮的風險。不過,此時此刻若能逢低買進潛力股,當然贏面就會大得多,但這都要考驗進場者的智慧了。

房地合一從寬認定 財長:建商挺

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/台北報導

房地合一稅制再放寬,財政部長張盛和昨天表示,繼承、信託、合建分屋等非買賣取得的不動產,持有期間可合併計算,獲全國建商支持。
巢運等民間團體昨天拜會立院各黨團,希望各黨團支持房地合一稅制本會期通過,獲得正面回應,預期下周可排入財委會審議。
不動產開發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、麗寶建設董事長吳寶田等北中南建商公會代表昨天拜會立法院,向張盛和提出房地合一稅的十大疑問。
張盛和說,財政部事先研究後,認為除了贈與外,繼承、信託、合建分屋等非買賣取得的不動產,持有期間可併計屬合理,他向建商承諾會在房地合一稅制細則或解釋令中從寬解釋,並一一解答建商對新稅制的疑惑,在場建商代表轉為支持,「認為財政部很有道理」。
張盛和舉例,父母過世後,子女繼承房地產,但必須在短期內出售好分給繼承人,若被課高達百分之四十五重稅,顯然不合理。財政部放寬解釋,未來子女繼承取得的不動產,持有期間可計入父母的持有期,只要加起來持有超過十年,出售時就只需課百分之十五的長期持有優惠稅率。
張盛和說,不但朝野立委及建商支持房地合一稅改,仲介代表也一直表達希望盡快通過稅改,趕快消除市場不確定性因素,「每次他們碰到開口就問,什麼時候才可以過?」。
他說,推動房地合一稅改「不成功便成仁」,因此他主張把稅收放一邊,以建立對國家社會有益的制度為首要目標,希望讓台灣稅制更進步、不動產市場更健全。

圖/聯合報提供

2015年5月20日 星期三

杜英宗談房地合一:政府不該一味打房

經濟日報 記者劉于甄/台北報導



近來政府控管房市動作頻頻,剛出爐的政院版房地合一稅更瞄準打擊投資客,南山人壽副董事長杜英宗指出,政府不該一味打房,除了要讓年輕人買得起房子,也要考慮到經濟發展、已買房的民眾權益,找出房市發展均衡之道。
杜英宗指出,房市是一個大家都很關心的問題,雙北地區房價節節高漲,對還沒有房子、想購屋的民眾負擔沉重。然而,很多台北市民已經購屋,不希望房價不斷下跌。以整體的房市發展而言,政府應該有均衡的政策,中國大陸政府也不敢一直打房,而是採取不同的土地管制辦法,房地健全應該要均衡發展。
至於最近三創園區、松菸文創園區等BOT案爭議,杜英宗認為,BOT不應該被「汙名化」,其實BOT本身的意義非常好,對企業來說是一種投資的管道,讓民間力量替政府完成一些建設,本質上對社會發展有正面幫助,未來有好的案子,南山也會參與。
杜英宗說,政府公信力一向是BOT案最重要的評估環節,之前熱議的亞投行(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),其實就是各國政府拿錢去投資其他國家的基礎工程,如果對自己的政府不信任,那何必投資其他政府的BOT案。
杜英宗建議,台灣經濟發展應以六都為起點,以前各縣市預算由中央分配,現在地區自己找財源,中央改為協助的角色,這是很好的模式,也能帶動各區的城市經濟。現在台中做的不錯,新北、桃園正朝這個方向發展,對壽險公司來講都是很好的投資機會。
杜英宗建議,執行BOT案子更好的方式是能由民間來立案,跟政府建議,政府再拿出來讓大家公平標售。將來城市經濟的發展,地方政府都會把BOT、地上權,列為執政的方向,讓壽險公司有投資的機會。

年輕人大都想買房 高齡者願租屋

(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20日電)
「好房網」針對「買房租屋孰優?」進行網友調查,結果逾7成網友支持「買房好」,其中男性佔66%;20歲到30歲支持買房高達83.3%,但隨年齡增長,購屋反而保守,租屋意願增強。
今年房市多數人看跌,於是以租代買成為風氣,不過,專家也認為,自住客不用過度等待,積極進場議價,可能更有利。
根據「好房網」網路民調結果,有73.3%民眾仍認為自己有房比較好;其中男性占65.56%,多於女性的34.43%。
在租屋較好部份獲得26.69%的網友支持,其中男性占74.54%,女性占25.45%;
調查指出,支持買房的理由前三名,包括買房是「儲蓄」、「有家才定安與安全」、「不買房也是幫房東繳房貸,拿來繳房貸多年後房子是自己的」;支持租屋的網友最大理由仍是「買不起」,「房市看跌,先觀望」排名第二,顯示民眾雖想買屋,但觀望心態濃,也有網友擔心房市泡沫或覺得現在房租低,租屋划算。
以年齡層來看,20歲到30歲支持買房高達83.3%;31歲到40歲、41歲到50歲的年齡層分別有高達7成和7成4的認為買房是王道;但51歲到60歲者支持買房較好的比例降到62.5%,租屋較好的比例回升到37.5%;61歲以上租屋較好反到66.7%,遠高於買房較好的33.3%。
好房網總編輯吳光中分析,調查發現每個年齡層考量大不同,選擇「買房好」最多的年齡層及經濟能力最低的20歲到30歲層級,除了擔心「薪水追不上房價」,「以養房強迫儲蓄」、「厭倦租屋希望擁有房屋主導權」是主因。
30歲到40歲正值適婚成家年齡,新婚買房需求多;41歲到50歲則是換屋需求,符合實際買屋年齡推延的現況。有趣的是,隨著年齡增長,購屋心態卻趨於保守,原因可能是面臨退休及存老本壓力導致。

2015年5月15日 星期五

會計師看稅改…房地合一 魔戒3部曲完結篇

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/台北報導

安侯建業(KPMG)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投資部副營運長許志文昨天指出,房地合一稅改上路一定會讓房價下修,但房價還有其他上漲因素,一來一回,將抑制房價上漲。他說,若未來市場需求持續減少,相信房價不可能再大漲。
許志文形容,對房地產業者來說,實價登錄、奢侈稅及房地合一稅改可說是「魔戒三部曲」,房地合一稅改應該是完結篇了。稅改上路後,所得稅將新增不動產的類別,複雜度將大幅提高。
許志文指出,不動產稅負加重,未來重購退稅的規定變得更重要。現行重購退稅的相關規定,例如限兩年內等規定是否合理,應該再重新檢視,找出更符合現況的做法。
許志文認為,政院版房地合一稅改草案打擊投機又不影響居住正義,獲利四百萬元的自用住宅免稅額也合理,因為持有六年賺四百萬元是合理的估算。只是不動產獲利狀況並非全國一致,黃金地段與其他周邊也會有差異,還是有地段及地區不公平狀況。
KPMG稅務投資部經理陳信賢指出,政院版草案將稅率修改為百分之十至四十五,拉近與綜所稅稅率的差異,比較過去訂定稅率為百分之十七合理,可減少民眾將財產移轉為不動產形式持有的避稅行為。
許志文表示,財政部原本為使個人及法人稅率相同,避免產生人頭公司,因此訂定房地合一稅率為百分之十七。但實際上,企業除了營所稅外,獲利分配後,股東還要課所得稅,實際稅率不只百分之十七。因此,稅率調高後,不會增加不動產投資者成立人頭公司的誘因。
陳信賢說,政院版方案對外國人等非居住者加重課稅,持有一年以下課百分之四十五,超過一年則課百分之卅五,以避免外資或假外資炒房。不過,富人仍可利用境外股權交易的安排來買賣不動產,一毛稅都不用繳,這仍是漏洞。